楼主本人《劳动合同》惊人!
我是来自在广东打工的四川人,由于没钱读书,初中毕业就出来闯荡,至今一无所成!现在在佛山一家民营电器配件厂工作,我出来四年了从来没有签过劳动合同,自己的权利早已沉入大海之中,新《劳动合同法》实施让我们打工仔、打工妹看到了维护自己权利的希望,我看到了我们劳动者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容!国家正在一步一步完善法律,我们也在默默的许祷:法律能落实祷每个角落、每个人!
在法律完善同时一些工厂漠视法律,加上我们打工仔打工妹不知道我们应有的权利,导致自己权利时时受到侵害,我就是事实!根据打工这几年的“经验”发现一部分工厂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当做一篇文章看待,我肯定的`说有大概半数以上的工厂签订的《劳动合同》只是应付上面检查,没有按照上面做(更何况合同内容根本不规范)下图是本人去年与工厂签订的劳动合同,全厂200人左右全部一样内容,里面内容完全是工厂编的,然后强制我们工人签名,不签就炒鱿鱼!去年由于有十几个工友认为合同不对就没有签结果炒鱿鱼了,当时我也只好签了(我在签名前想协商增加一条的,可被拒绝了,说是规定不能加????)
关于我与工厂签的合同:我在这家工厂已经工作两年多,没签合同前我做车间生产工,白天上班8.5小时,每天加班3小时以上,有时通宵,星期天不加班,一月下来加班70小时以上,我大半年加班共计约:600个钟以上,没有加班费只有那血汗换来的计件工资(单价特低,加班加点大约40块左右),每月出勤30天(请假除外,2月除外)没有支付超出时间的工资报酬;2008年1月3日签订合同后:掉到生技部,白天8.5小时,每天加班3小时,加班共计300多个钟,加班费只给3元/小时,每月上班29天以上(过年除外)严重超出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2009年年假的工资只领了20天上班的工资:970元,头几天车间几个工友找总经理谈过年工资如何计算问题被马上炒鱿鱼了!哎!!当然也没有给我们工人买社保、没有任何奖金!
关于工资:合同没有任何表明报酬的数据,只有试用期的800元/月,没有办法证明工资,(现在出勤29天才能领1200元)
图中有我对明显的地方注明了一下。
注:此贴乃至个人观点,也需事实会比我说的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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