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婚假请假条

时间:2024-06-06 21:53:24
单位婚假请假条

单位婚假请假条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每个劳动者都会遇到的情况,劳动者结婚时,给予一定的假期。下面我们来看看单位婚假请假条,欢迎阅读借鉴。

  单位婚假请假条1

尊敬的领导:

本人定于***年***月***日举行婚礼(本人今年***岁属于晚婚),特向单位申请***天假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望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单位婚假请假条2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于XX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并属于晚婚。根据国家有关婚假规定,本人可享受15天婚假。现特向领导请求休婚假,自X月X日到X月X日共计15天,请予以审批。

特此申请 !

此致

敬礼!

  请假人:xx

  20xx年x月x日

  单位婚假请假条3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定于××××年××月××日结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天婚,现申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休婚假。 请予批准!

此致 ……此处隐藏701个字……p>

安徽: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三十九条 男25周岁、女23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4周岁初次生育为晚育。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晚婚、晚育的职工以下奖励:

(一)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

(二)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

(三)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农民以及城市无用工单位的人员晚婚晚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改)

福建:晚婚的婚假=15天

“第三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晚婚的,婚假为十五日;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七日至十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6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

2012全国各地婚假晚婚假法律规定及政策解读

以上是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单位婚假请假条.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